经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常委会2022年5月27日会议讨论决定:
梅所宏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免去县纪委常委、委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嘉良任县委党校副校长(正科级),免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张正波任县残联党组书记,免去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职务;
杨富春任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免去金所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职务;
王加富任县纪委委员、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段艳梅任县文联党组书记,免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汪川嵛任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寻甸产业园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周宪尧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明府任县委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胡一帆任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敏任县文明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马丽艳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免去县台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马云杰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免去功山镇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功山镇监察室主任职务;
易杨双丹任县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娟任县委党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吕太春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陈耿仲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朱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周文伟任县教育党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免去仁德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李国雄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免去仁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统战委员职务;
潘吉祥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蔡贵蓉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
王金洪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免去塘子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龚学海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职务;
鲁杰予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免去七星镇党委副书记、委员、统战委员职务;
马东春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免去羊街镇党委副书记、委员、统战委员职务;
殷泽发任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
赵光春任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免去柯渡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李永辉任仁德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统战委员,免去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委员职务;
卢朝波任仁德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试用期一年);
张哨任塘子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试用期一年);
李小军任塘子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怀丽任金所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滕佑勇任金所街道党工委委员;
李昊峻任七星镇党委委员、副书记、统战委员;
张堂春任功山镇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功山镇监察室主任,免去县总工会党组成员职务;
陈道宣任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县委党校副校长职务;
陈则正任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县司法局党组专职副书记职务;
廖文任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何吉平任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县统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左红涛任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县委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聂兴成任四级主任科员;
杨智君免去县教育党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马怀江免去仁德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李正亮免去塘子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邓敏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蓉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桂记春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榕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经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常委会2022年5月27日会议讨论同意:
梅所宏任县审计局局长;
黄启斌任县统计局局长,免去寻甸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职务;
杨富春任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免去县人大常委会金所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段艳梅任县文联主席;
管尤欢任县残联理事会理事长,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姚忠云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工程建设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规划计划处副处长职务;
吕太春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耿仲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凤合镇人民武装部部长职务;
周文伟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团县委副书记(兼职),免去仁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邓敏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蓉任七星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国雄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曲亚杰任县司法局功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蔡贵蓉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龚学海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开旭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免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局局长职务;
高倩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金洪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塘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鲁杰予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春林任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马东春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桂记春任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殷泽发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功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张正福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规划计划处副处长,免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智君任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团县委副书记(兼职)职务;
赵光春任县总工会副主席;
马丽任团县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马怀江任仁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正亮任塘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小军任塘子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
滕佑勇任金所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
段科屹任柯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一年);
陈榕任六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陶钰任功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免去功山镇人民武装部部长职务;
廖文免去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何吉平免去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徐嘉良免去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陆慧琼免去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则正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正波免去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张堂春免去县总工会副主席职务;
李昊峻免去河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聂兴成免去六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务。
以上职务任免还需按有关法律、章程规定办理。
责编:陈鹏
终审: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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