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山西省临汾市区城市路网日益密集,机动车、非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警情逐年攀升——2021年11441起、2022年11782起(新冠疫情静默20天)、2023年以来6626起,平均每天36起。
频频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不仅使警力短缺的交警队员应接不暇焦头烂额,还极易造成现场交通堵塞和次生事故的发生,更给无数次往返于多个职能部门的涉事群众带来苦恼麻烦。夙兴夜寐的职能部门始终跳不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怪圈。

痛定思痛,勇克难关。具有光荣历史的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的理念,厚植为民利民情怀。2021年11月以来,该大队在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大胆探索,锐意创新。他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协同共治为支撑,在杨国良大队长的带领下,集思广益、反复酝酿、不断提炼推出了事故处理“16311”工作法:即“围绕一个中心、做到六个坚持、搞好三项服务、做好一个回访、实现一个目标”,并提请交警支队党委报请市委、市政府设立“临汾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大厅”,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减少办事门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重点解决“事故发生谁来管,事故伤者谁掏钱,事故责任谁来定,矛盾纠纷谁化解,损害赔偿谁理赔”的难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处理交通事故的新期待、新需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急难愁盼”的问题,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保证让每一位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处理中充分感受到公开公平正义。
2022年5月31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市政府提出筹建“综合服务大厅”的申请后,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特别是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希亮同志积极推动并多方协调,使此项工作很快进展。同年7月8日,市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综合服务大厅”的工作方案;9月1日,大厅一期工程初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该大厅作为临汾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分厅,首次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这一部门工作提升为“政府主导、行业主责、交警主管、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一站式”处理交通事故的系统工程。大厅预设有九个服务窗口,受条件限制,目前设有交警服务窗口、社会救助基金和绿色通道医院窗口、保险服务窗口和多元化调解室等五个服务窗口。


公安交警服务窗口:(一)接到报警,针对不同事故类型,采取不同方式处置各类交通事故现场,实行警调联动,将调解前置,让人民调解员提前介入调解,第一时间将法律服务送到当事群众身边,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力争“处理一起事故、教育一批群众、消除一类隐患”。对于轻微财损事故,根据《山西省轻微财损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进行快速处置。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加大与保险公司、市司法局等部门对接力度,实行“警、保、调”联动机制,使简易程序事故当事人第一时间受到教育、损害赔偿第一时间得到理赔,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事故现场,化解在群众身边,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对于伤人事故,及时向各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社会救助基金和绿色通道医院窗口推送《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支(垫)付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快速启动“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的治疗模式,真正将事故伤者“黄金1小时”抢救时间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降低伤者致死致残率。(二)及时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应各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引导至保险服务窗口进行理赔;未达成协议的,引导至多元化调解室进行再次调解。(四)依法依规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五)坚持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并重,每周、月、季度、年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适时向支队和辖区大队交通管理工作提供详实的依据。
社会救助基金和绿色通道医院窗口:(一)在接到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支(垫)付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对接绿色通道医院启动“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及时对交通事故伤者挂账治疗,随后联系家属办理相关手续,真正落实伤者“黄金1小时”抢救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致死、致残率。(二)将救助基金垫付情况及时抄告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和多元化调解室,便于提醒当事人或保险公司及时偿还已垫付的救助基金,保证救助基金使用、追偿规范高效,保证国家社会救助基金这一惠民政策良性循环。
保险服务窗口:(一)接到报警后,对于轻微财损事故,根据《山西省轻微财损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进行快速处置。(二)接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支)垫付通知书》,及时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伤者抢救治疗费用。(三)接到救助基金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后,及时归还或督促当事人归还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款。(四)快速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进行理赔。
多元化调解室:(一)该室集人民调解、保险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于一体,受理保险服务窗口、交警服务窗口引导及当事人自行前来申请调解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二)对损害赔偿纠纷达成协议需要保险理赔的案件,引导至保险服务窗口进行理赔;达不成协议的,引导至道交法庭进行民事诉讼。(三)实行警调联动,将调解前置,让人民调解员提前介入事故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使当事人发生事故后感到服务就在身边,温暖就在眼前,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综合服务大厅运行以来,在相关部门的团结协作和无私奉献下,窗口工作人员敬业坚守,尽职尽责,一丝不苟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截至目前,公安交警服务窗口共受理群众报警求助9732起,其中,自行协商处理6685起、手机“12123”APP及简易程序处理2772起、一般程序处理123起、移交152起,结案9580起,结案率达95.8%。
社会救助基金和绿色通道医院服务窗口共成功垫付社会救助基金524笔,垫付金额达1488.91万元,为全市2022年在全省垫付笔数第一的好成绩作出贡献。2023年,面对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率较高、追偿率较低的现状,该大队主动与临汾市银保监局、临汾市保协会、社会救助基金临汾服务站及各保险公司对接,召集协调会,建立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对接机制,极大地提高了社会救助基金的追偿率。截至目前,累计追偿144笔,追偿金额达357.47万元,追偿率24%,比社会救助基金追偿率要求高出了14%,确保了社会救助基金这一惠民政策的良性循环。
保险服务窗口共受理案件883起,其中,车险案件842起,理赔金额371.9万元;小额伤人案件41起,理赔金额36.2万元;收到《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支(垫)付通知书》172份,交强险先行垫付抢救费275万元。
多元化调解室共受理496起,调解成功432起,涉案金额238.13万元。其中,自2023年3月20日实行“警调联动”以来,受理调解案件469起,调解成功416起,调解成功率88.70%,有效地化解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赢得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肯定与赞扬。
在事故处理中,该大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财损事故所涉及的轻微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伤亡事故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标准》及《山西省公安机关常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处罚,对涉嫌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驾驶人一律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站式”服务至今,共批评教育交通事故当事人8000余人次,一般程序处罚驾驶人355次,办理危险驾驶案件36起,办理交通肇事案件4起,吊销驾驶证35本。未发生任何因工作人员失误而造成的上访告状事件,也没有任何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所属八成以上的交通事故实现了“一站式”完结的初衷。
在工作中,他们坚持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并重,力争“处理一起事故,消除一类隐患”,定期对辖区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积极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2022年9月至今,该大队共进行周统计分析40次、月统计分析10次、季分析2次、年分析1次,为临汾市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和“减量控大”目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22年,该大队被临汾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2023年,该大队党支部被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评为“先进党支部”。
在成绩和荣誉面前,该大队一班人深知自己身上的担子和责任。他们纷纷表示,要继续推行道路交通事故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着力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逐步将“政府主导、行业主责、交警主管、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综合治理工程推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在“爱临汾,赢未来”活动中,为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高质量发展再谱新篇章。
文图:晋瑛章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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