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起巡视,总免不了会提起巡视组。平时,除了巡视组外,还时不时会听到巡察组、巡查组之类的“组”,有时候甚至会将它们混淆起来。
巡视组、巡察组、巡查组这三个“组”,它们之间究竟有什么相同之处,又有什么不同之处呢?今天我们来聊聊这个话题。
巡视组,使用范围在哪里?
在这三个“组”中,巡视组“名气”最大。自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之时,常会见到巡视组的身影。
事实上,巡视制度很早就建立了。

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巡视组通常只会由中央或者省一级派出,一般的市县不会用。“巡视”本身往往也重在宏观、重在大局。
对巡视组、巡察组有两个常见的误解
接下来就来谈另一个“组”:巡察组。这个“组”常常是由市县一级派出的。比如说:
之所以用“巡察”而不用“巡视”,也是遵照党章的规定:“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
巡察制度的建立,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这就要求巡查工作必须做得更具体、更细致。
当然,不管是“巡视”还是“巡察”,有两个常见的误解要说明:
巡察组,常会被写成巡查组
因为读音的关系,巡查组特别容易和巡察组相混淆。但如果真的混用了,那就是用错了词。
有媒体梳理发现,在权威性和全面性方面,巡查组不如巡视组、巡察组。在性质方面,巡视组、巡察组体现的是党内监督;巡查组所体现的,可以是党内监督,但很多时候也可以体现为政府部门监督、条线系统监督。
通常而言,巡查组是针对某个具体问题,或者某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而派出的。派出巡查组的目的是促进任务落实、推动目标实现。
此外,中央、省、市县都可以派出巡查组。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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